中保函发[2023] 2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 为满足市场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鼓励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能力与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做好我会团体标准制订工作,让标准助推健康产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立项建议,并于2月14日前将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反馈至指定邮箱,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标准立项研讨会。团体标准立项后,将按《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法规标准部 李妍 联系方式:010-59817415 13601222762 电子邮箱:ly@chc.org.cn
附件: 1. 《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2. 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doc
中国保健协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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