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函发[2014]13号 各相关单位: 最近,国务院颁发了《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以下简称《纲要》),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纲要》提出了“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促进居民营养改善”的发展重点,《标准》就进一步提升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质量及规范其市场流通等都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 《纲要》和《标准》的颁布,使广大企业既充满信心和希望,又存一些疑虑和困惑,十分期盼了解和掌握其精神实质,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纲要》、《标准》,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把握“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与“普通食品、预包装 营养标签食品及保健食品”之间的区别,以及下一步如何具体实施等情况,中国保健协会将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等相关领导和专家就《纲要》和《标准》的相关条款及内容给予解读,以指导企业对营养强化食品、预包装营养标签食品、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企业营造和拓展更加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中国保健协会定于2014年5月24日在安徽芜湖组织召开“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5月23日14:00—20:00 会议时间:2014年5月24日8:30—17:30 地 点:西方升辉财富大酒店(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凤凰湖路与齐落山路交汇处) 二、主办单位:中国保健协会 承办单位:安徽省保健品化妆品协会 三、参加方式及费用 本次会议需交会务费,包括会议资料及会议用餐(含23日晚、24日午、晚,共三餐),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等须由参会企业自理。 1. 副理事长单位:1人免费参会;其余每人需交会务费300元。 2. 常务理事单位:每人需交会务费300元; 3. 理事单位:每人需交会务费400元; 4. 团体会员单位:每人需交会务费700元; 5. 非会员单位及其他参会者每人需交会务费900元。
四、请各相关单位提前报名,会务费请务必于5月20日前汇至中国保健协会账户,参会回执于5月20日前发至指定传真或E-mail,以确保参会。 五、中国保健协会帐户(汇款时务必写清单位名称) 开户名称:中国保健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帐 号:0109 0373 1001 2010 9112 168 六、联系人 中国保健协会:李 妍(参会事宜) 联系电话:010-51817061 13601222762 传 真:010-51817097 邮件:13601222762@163.com 安徽省保健品化妆品协会:郇颖(住宿、接送安排) 联系电话:0553-5733775 15805532466 传 真:0553-5733876 邮箱:125826693@QQ.COM 中国保健协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1:参会回执 附件2: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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