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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生产行为,解决突出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宁夏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2年6月至9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3个阶段进行。该《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目的。通过检查,进一步掌握全区保健食品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现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顿措施,及时纠正保健食品生产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宁夏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突出了重点检查内容。要求针对全区范围内获得《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品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企业合法性、委托加工行为、原辅料查验及出厂检验、标签标识、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
    三是增加检查重点品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重点监督检查品种的基础上,增加了枸杞、羊胎盘为原料及延缓衰老、增强免疫力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为重点监督检查品种。
    四是细化了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宁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设计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保健食品自主生产企业自查表》、《保健食品委托生产企业自查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信息记录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表》等,通过集中监督检查,进一步掌握企业的生产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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