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三周年,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保健协会发出通知,号召中国保健协会的全体会员企业,自二○一二年五月一日起,在各自生产、销售的行为中自觉做到: 一、应主动开展自身产品原料、辅料以及内外包装材料的大检查。严防购进假冒或劣质的原料、辅料以及内外包装材料影响自身产品质量,危及消费安全。 二、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有关规范生产、销售保健食品。 三、按照《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生产、销售的食品,严禁添加中药、西药或含有西药成分的物品。 四、进口的普通食品在经营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销售中严禁宣传治疗、预防疾病和具有保健食品的功能。 特此通知。 中国保健协会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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