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区食药监分局在保健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一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冬虫夏草口服液”,标示为香港鑫鑫药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制,樟树市康颐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查询其标示批准文号产品信息与国家局基础数据查询内容不符,分局即对该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同时给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去函协查,经核实,无樟树市康颐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此产品系假冒产品。目前,分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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