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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两企业“一滴香”或类似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10-10-14

  针对有关媒体对“一滴香”的报道,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组织力量,对“一滴香”相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对媒体报道的青岛生之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和市场发现有售“一滴香”产品的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与国家质检总局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根据质检总局提供的核查情况,山东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生之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滴香”等相关产品的标签均不规范,香精产品未标明所使用的香料名称。为此,山东省质监局已督促两家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依法规范产品标签。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规范食品添加剂购买和使用行为,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无QS标识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地方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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