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直销企业通报会》在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B座3层多功能西厅举行。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王予集,直销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邰展、沈根申,直销监管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吴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敏学,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副局长张虹等领导及26家拿牌企业,其中外资企业18家,同时包括未正式公布的绿之韵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通报会,对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后,直销企业的发展进行了梳理,并指出了这几年直销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弊端:1、违规招募;2、违规培训;3、擅自在未获得直销许可的区域进行直销;4、服务网点经营混乱;5、违规计酬;6、聘用传销人员经营,甚至让其担任经营要职;7、信息披露不重视。
通过以上问题的阐述,领导们特意重申了直销管理条例的重点条例,同时要求直销企业自律,珍惜机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行为规范”。
另外,通报会上也对直销企业做出了要求:规范招募经营行为;规范经销商行为;规范计酬环节;规范披露制度,其中特别强调了网站链接以及管理人员备案等问题。
此次通报会上,规定了企业自查期为两个月,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届时,各企业需对自身情况进行整理汇报。另外,国家工商机关也会在此期间完善执法职能,及时通报打击传销情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与直销企业共同为规范直销行业发展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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