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8日从广州市政府获悉,广州市决定向全市80周岁以上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其中,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据了解,广州市从今年7月1日起,由市、区(县级市)财政每年投入11481.78万元(其中市财政5646.054万元,各区、县级市财政5835.726万元),向全市80周岁以上具有广州市户籍的17万长者统一发放长寿保健金。而部分区、县级市现行的高龄长者保健金(津贴)标准高于此标准的,建议保持不变。每年敬老节期间继续向全市百岁以上长者发放慰问金每人1000元。此外,驻穗部队年满80周岁以上由部队服务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80周岁以上离退休干部共1400多人按以上标准发放长寿保健金。
据介绍,长寿保健金申请将从2010年9月开始受理,争取10月份开始发放和补发7~9月长寿保健金。(记者 叶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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