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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公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4-27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2009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为加强上市后药品监测与评价,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了总结分析,并首次以年度报告形式予以公布。

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概况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日臻成熟 2009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638996份。

    自1999年开始,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收集的数量迅速增加,充分体现了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的规律。特别是2008年后,报告数量增长趋缓,2009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数量与2008年的报告数量基本持平。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来源日趋合理 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按照来源统计,来自医疗机构540,717份,占84.6%;来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78,665份,占12.3%;来自个人19,614份,占3.1%。企业报告的比例不断提高。

    三、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泛 2009年新增网络基层用户5459个,其中医疗机构用户2919个,企业用户2189个,监测机构用户228个,个人及其他用户123个。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在线基层用户共33878个,其中医疗机构用户18215个,占53.8%;企业用户12881个,占38.0%;监测机构用户2414个,占7.1%;个人及其他用户368个,占1.1%。

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统计分析

    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情况分析 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化学药品的病例报告数占总报告数的86.7%,共涉及3100余个品种,其中生物制品的病例报告占化学药品报告的1.1%;中药的病例报告占总报告数的13.3%,涉及2600余个品种,其中中成药占99.5%,汤剂和饮片不足0.5%。化学药品报告是构成主体,这一构成与以往的统计结果相近。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最多的药物为抗感染药物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最常见的药物是抗感染药,2009年此类药物的报告数量仍然占首位,达到了化学药品的55.2%;其次是心血管系统用药,占化学药品的7.6%。

    三、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最多的剂型为注射剂 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剂型分布以注射剂为主,占59%,口服制剂占37%,其他制剂占4%。化学药、中成药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有比例分别为61%和52%,与总体情况一致。

2009年全国药品安全性措施总结

    近年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2003年《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增长的基础上,加大了数据的分析利用。

    一、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6期。分别对阿昔洛韦、克林霉素注射剂、藻酸双酯钠注射剂、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清开灵注射剂、左氧氟沙星注射剂、穿琥宁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炎琥宁注射剂、加替沙星的严重不良反应做出警告提示。

    二、修改药品说明书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10个/类药品安全问题修改说明书的通知。涉及药品有阿昔洛韦制剂、吡罗昔康全身给药制剂、丹香冠心注射液、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制剂、盐酸吡格列酮制剂、克林霉素注射剂、替扎尼定制剂、头孢拉定制剂、溴隐亭和二氢麦角隐亭制剂,以及盐酸哌甲酯制剂。

    三、采取暂停销售和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对部分药物采取暂停销售和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2009年全年发布2条暂停通知,分别是2009年2月12日发布的暂停使用和销售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2009年9月16日发布的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双黄连注射液。

    四、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药品标准 2009年1月8日,发文停止了生产、销售和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2009年12月11日,发文撤销了炎毒清注射液和人参茎叶总皂苷注射液药品标准(标准编号分别为WS-10005(ZD-0005)-2005和WS-10281(ZD-0281)-200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是发现药品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09年,在全国卫生和药品监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很好地完成了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标,保障了公众的用药安全。从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药品安全风险仍然存在,这其中有药品因药理作用带来的一些不可避免的药品不良反应,同时一些药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安全用药提示

    维护公众用药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在这里我们希望通过媒体将我们监测到的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风险告知大家,并提醒公众:

    一、处方药必须由临床医师处方使用,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前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要谨慎选择用药;严格按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包括用药次数和给药途径)使用,除必须静脉输液外,尽量选择口服或肌肉注射方式给药;静脉给药注意避免剂量过大、滴注速度过快、浓度过高,谨慎联合用药。

    二、患者自行购买非处方药(OTC)后要详细阅读说明书,按照说明书中适应证、用法用量用药,尤其要注意说明书中的禁忌和注意事项。用药后出现不适要要立即停药,必要时要到医院就诊。

    小贴士:

    1.什么叫药品不良反应?

    答:药品能治病但也可能有有害的反应,我们常常把这类有害的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ADR)。国际上给药品不良反应下的定义为: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理作用的关系,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分为两类:A型反应和B型反应。A型反应为药品本身药理作用的加强或延长,一般发生率较高、容易预测、死亡率也低,如阿托品引起的口干等。而B型反应与药品本身的药理作用无关,一般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在具体病人身上谁会发生、谁不会发生难以预测,有时皮肤试验阴性也会发生,如青霉素的过敏反应等。

    3.为什么要警惕药品不良反应?

    答:如前所述,有些药品不良反应是难预测的。而且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有限(500-3000人),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除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和儿童),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问题必须在大面积使用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4.什么是药物的过敏反应?它算不算药品不良反应?

    答:药品对于人是一种外来的"异物",人的身体生来就有一种对"外来异物"作出反应的能力,这本来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但是这种反应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一种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属药品不良反应。

    5.是不是只有假冒伪劣药品才会有不良反应?

    答:不是。由于医学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审批时难以完全了解,国内外都是如此。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6.药品有不良反应就等于药品质量有问题吗?

    答: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其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前提,一个是“合格药品”,一个是“正常用法用量”。“合格药品”是指该产品在上市时,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也可以理解为药品质量是不存在问题的。故药品不良反应一定不能与药品质量问题混为一谈。

    7.老年人用药应注意什么?

    答:一般来说,老年人脏器功能退化,新陈代谢减慢,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老年人往往身患一种以上的疾病,有些老年人还服用一些保健药品、含药保健品,所以老年人用药要特别慎重,不要选用不良反应多的药,适当降低用药剂量,避免长期用药,还要尽量避免不良的药物相互作用。

    8.孕妇用药要注意什么?

    答:孕妇用药,不仅本人可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不少药物还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损害胎儿的生长发育。如病情需用药,一定要充分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认真选择,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9.哪些药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

    答:国内外已有资料表明,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有可能损害儿童的听神经,引起耳聋;多黏菌素、去甲肾上腺素能引起儿童的肾脏损伤;胃复安能引起一些儿童的脑损伤;四环素、氟哌酸等药物能影响幼儿牙齿、骨骼的发育;感冒通能引起儿童血尿;鼻眼净(萘甲唑啉)能引起儿童中毒等,儿童用药的选择应特别慎重。  

    10.药时为什么不能饮酒?

    答:酒中含有乙醇。乙醇除了加速某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外,也能诱发药品不良反应。长期饮酒可能引起肝功能损伤,影响肝脏对药物的代谢功能,使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增加。特别是服药时饮酒,可使消化道扩张,增加药物吸收,从而易引起不良反应。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时饮酒,则可增强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造成危害。另外,有些药物能加重乙醇对人体的损伤。例如,雷尼替丁可减少胃液分泌,加重乙醇对胃黏膜的损害;甲硝唑可抑制乙醛脱氢酶的活性,加重乙醇的中毒反应。因此,服药时不宜饮酒。

    11.不同的人服用同样的药,为什么有的人有不良反应,有的人没有不良反应?

    答: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敏感性方面有较大的个体差异。

    12.肝功能不好的病人,用药应注意什么?

    答:许多药物能引起或加重患者肝功能的损害,常用的药物有巴比妥类镇静药、氯丙嗪、苯妥英钠、消炎痛、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四基睾丸酮及某些抗肿瘤药等。

    肝功能不好的患者要避免服用能加重肝脏损害的药物,服用其它药物也要严格遵守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用药过程中还要定期作肝功能化验,一旦发现肝功能异常,马上停药,改用别的药。详细情况要向医生咨询。

    13.肾功能不好的病人,用药应注意什么?

    答:许多药物能加重肾脏的损害,例如巴比妥类镇静药、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异烟肼等。具体哪个药能否加重肾脏的损害,要认真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向医务人咨询。用药时一定要遵守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14.用药为什么要遵说明书规定的剂量?

    答: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一般是指18-60岁的成年人一次用药平均用量或用量范围,低于这个量就可能没有疗效,超过这个量就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在这个合理量范围内,适当提高剂量可能会提高疗效,但不是绝对的。有些对药物作用敏感的人,在这个剂量范围里也能出现毒性反应,应该引起注意。

    15.如何正确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

    答: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一般包括对这个药品各方面的简单介绍,患者服用前应该认真地阅读,特别要认真阅读其中有关本品适应证、禁忌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介绍,服用药品一定要遵守说明书的规定。但是,目前说明书上有关这些内容的介绍一般都很简单,例如不良反应方面只是列出了该药品主要的、觉的、已知的不良反应,有些只在少数、个别人身上发生的不良反应就不一定具体列出。有些上市多年的老药还不时发现新的、严重的不良应。

    说明书上列出了用药方法,如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天几次等,一定不要弄错;一次用药的剂量是指大多数人的安全有效剂量,有些人因为个体差异,对药品的作用特别敏感,很低的剂量应可能出现不良反应。这种情况在药品上市前不一定能发现。所以用药前,即使认真地阅读了说明书,按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也还要经常留心药品的不良反应。

    16.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答:建立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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