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标志着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他要求: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担任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路甬祥在会上介绍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范围,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根据安排,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将分为5个小组,由5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于9月至12月分赴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重庆等省区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所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10年2月,执法检查组将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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