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投票
(一)公信力产品推选
2009年9月16日00:00——2009年12月15日24:00间,您可以通过 “网上投票”、“邮寄信函投票”以及“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积极参与推选,投票方式各占投票总数百分比值为2:3:5,即“网上投票占投票总数的20%、邮寄信函投票占投票总数的30%、手机短信投票占投票总数的50%,相关投票细则如下:
1.网络投票推选
活动时间: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2月15日。
方 式:
(1)投票者通过登录中国保健协会官方网站(www.chc.org.cn)或合作媒体:搜狐健康频道,点击“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及品牌推选专题”,进行网络投票。
(2)在选择“中国保健品10大公信力品牌”时,直接将公司/产品名称前面的数字编号填入“公信力品牌”输入框内进行投票,每张选票最多可选10个公信力品牌。
(3)投票结束后,请提交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E-mail以及联系地址,以便获奖后与您取得联系。
2.邮寄信函投票推选方式
活动时间:2009年11月16日至2009年12月15日。
方 式:
(1)本次活动组委会将在平面媒体上刊登《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候选名单》选票,投票者在选票上填写完整后将选票直接邮寄到组委会。
(2)信函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1811室 《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及品牌推选活动组委会》收 邮编:100142
(3)信函选票务必于2009年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到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及品牌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手机短信投票推选方式
活动时间: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2月15日。
方 式:
(1)投票者按照2009年9月30日公布的“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候选名单” 榜单序号或产品名称,通过手机短信形式投票选出您所认为的公信力产品。
(2)单条短信投票最多可选20个候选产品(产品不可重复,重复只计一次),各序号之间要用“+”间隔,超过20个产品则短信无效。
(3)本次活动支持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等用户(小灵通暂不支持);
移动用户发送“保健品名称或者编号“到指定号码(见专题公布)
联通用户发送“保健品名称或者编号“到指定号码(见专题公布)
中国电信用户发送“保健品名称或者编号“到指定号码(见专题公布)
(4)资费标准: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收费1元。
(二)十大公信力品牌推选
2010年1月8日00:00——2010年2月8日24:00间,您可以通过 “网络投票”及“手机短信投票”方式积极参与推选,投票方式各占投票总数百分比值为4:6,即“网上投票占投票总数的40%、手机短信投票占投票总数的60%。相关投票细则如下:
1.网络投票推选
活动时间: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2月8日。
方式同“公信力产品推选”。
2.手机短信投票推选
活动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2月8日。
方 式:
(1)投票者依据2009年12月底公布的获得“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榜单序号,通过手机短信投票选出您所认为具有公信力的10个品牌。
(2)单条短信投票最多可选10个品牌(品牌不可重复,重复只计一次),各序号之间要用“+”间隔,超过10个品牌则短信无效;
(3)本次活动支持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等用户(小灵通暂不支持);
移动用户发送“保健品名称或者编号“到指定号码(见专题公布)
联通用户发送“保健品名称或者编号“到指定号码(见专题公布)
中国电信用户发送“保健品名称或者编号“到指定号码(见专题公布)
(4)资费标准: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收费1元。
(三)手机投票推选免责条款
1.对本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或其他非本组委会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用户发送的短信息的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不作担保。
2.由于通信线路、网络、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原因而导致用户不能接受信息、或者无法发送短信等问题,或因用户手机问题而不能正常发送、接收和显示组委会发送的短信息的,本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关于幸运抽奖
(一)凡参与公信力产品推选的消费者,如推选的产品数量占最终入选公信力产品数量的10%即可参加幸运抽奖活动,公信力产品幸运抽奖活动将抽出10名幸运参与者,获得价值800元的奖品;同时还将有机会全程免费到北京参加“公信力产品及品牌推选颁奖大会”。
(二)凡参与公信力品牌推选的消费者,如推选的品牌最终入选公信力品牌,即可参加幸运抽奖活动,公信力品牌幸运抽奖活动将抽出8名幸运参与者,即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分别获得价值1万元、0.5万元、0.3万元不等的奖品;同时将邀请获奖幸运者全程免费参加“公信力产品及品牌推选颁奖大会”。
三、本活动规则以组委会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及品牌推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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