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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管局发布8-10月份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发布时间:2007-12-24

     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122号)、《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今年8-10月期间我局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的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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