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药监发〔2007〕24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重大决策事项公开规定(试行)》已于2007年5月28日第5次局务会通过,现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nbs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