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新华网消息,中国首例人工授精之子讨要继承权案日前在江苏省南京秦淮区法院审结,原告母子遗产权获得法院支持。
42岁的原告李某与丈夫张某在婚后6年不育的情况下,协议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来生子。不料在2004年5月李某怀孕期间,张某患癌症去世。
张某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称日后妻子所生的孩子是通过人工授精所生,他坚决不要;另外,他现在拥有的这套房产,是当时其母出资1.5万元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因而决定将房产归还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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