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艾芬迪”与“香草工房”是两个不同的化妆品品牌,但在后者一些商品包装瓶贴上,其中、英文说明竟与前者一字不差,认为被侵权的上海正大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将“香草工房”生产商广州市美然化妆品厂及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上海麦考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费用2099元。
两品牌瓶贴说明一字不差
原告正大公司诉称,2006年4月,该公司自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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