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隆重开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致开幕词
《意见》强调,“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
协会贾亚光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中国保健协会根据章程 “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的规定,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为目的,在会员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并于2009年5月13日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启动的签约仪式。
企业代表发言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领导、中国保健协会部分会员企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以及中国保健协会各分支(代表)机构约200余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峰就“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意义和作用,以及对“信誉标识承诺标识”的监督和管理等做了全面地介绍。
企业代表在信誉保证签约墙上签字
徐秘书长说,本次行动就是要倡导行业企业加强自律,共同担当起重塑树行业良好信誉的责任,消除少数不法企业造成的行业信誉危机,保护消费者和正当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他还要求协会会员企业要积极参与率先垂范。
企业代表集体向社会宣读信誉保证承诺书
徐秘书长介绍说:在会员企业内开展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的号召仅一个月的时间,就有大连珍奥、中山完美、广州紫微星、山东科尔等30多个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会员企业的50多个产品加入到信誉保证行动行列里面来了。
协会理事长张凤楼向信誉保证承诺企业代表颁发证书
徐秘书长说,每一个参加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的产品都有一个带编号的颁发统一“信誉保证承诺标识”。标识可以用在商品或说明书上,以便于消费者识别。"信誉保证承诺标识"是企业在市场中规范自己营销行为,主动接受中国保健协会和社会监督的标志。
协会领导与企业代表合影
徐秘书长表示,使用"信誉保证承诺标识"的这些会员企业都是敢给自己产品带"紧箍咒"的。因为协会对带有"信誉保证承诺标识"的产品将按国际通行的"失信惩罚制"来进行管理。即:经核实,属第一次违反信誉保证承诺的,给予失信警告,劝喻改正;第二次即取消其使用"信誉保证承诺标识"的资格,并宣布它是失信企业,使其失信成本提高。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在会上发言
与会的三十余家企业代表所有参加“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的会员向全社会做出了庄严的承诺:保证自身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向消费者提供明确、可靠、全面的真实信息,不对产品的功能进行虚假、夸大的宣传”。并与中国保健协会签订了“信誉保证承诺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陈明与会并发言
出席会议的领导在讲话中一致认为,我国保健行业发展将近三十年,为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并在解决就业、创造税收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保健行业内一些企业的信誉意识淡薄,他们的失信行为极大地扰乱了保健品市场经济秩序。行业的发展也因此一直没能走出信誉危机的阴影。中国保健协会近几年在全行业开展的“诚信兴商”、“信力推选活动”以及今天举办的“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充分体现了中国保健协会为加快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打击失信行为;落实“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办会宗旨,对规范保健品市场,加强行业自律,重塑行业形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在会上发言
中国保健协会张凤楼理事长作了总结发言。他说,中国保健协会始终把行业信用、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协会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行业的信用,企业信誉,尤其是协会会员企业信誉得到了极大地提高。它们把信用和信誉作为企业发展之根,生命之魂。把企业作为对消费者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今天,它们敢于向社会承诺并请行业协会监督,自觉地使用“信誉保证承诺标识”,主动给自己产品带"紧箍咒"。这一举动充分表明了它们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是诚信经商,诚信兴业的企业。
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对本次会议总结发言
张理事长希望所有的会员企业积极参加“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 为重塑我国保健行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
承诺企业签约墙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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