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会发[2008]012号
各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4月20日向全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修正、完善这部法律草案。 协会各会员单位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对该法的修订极为关注,纷纷提出相关的修改意见。为此,中国保健协会决定召集协会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以及有关专家召开《食品安全法》(草案)研讨会 。 一、会议时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会议地点:北京保利大厦(旧)二层会议中心四号厅 地 址:东直门南大街14号 电话:010-65001188 三、会议内容:就《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讨论,并形成行业意见上报全国人大办公厅及有关部门。 四、请参会人员在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上下载《食品安全法》(草案),就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文字材料打印参会。
联系人:王 霞 电 话:010-51817072 传 真:010-51817097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200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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