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将实行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信息数据库管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软件系统将在北京、上海等5个省市试点运行。届时,青浦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质必须到区质监局进行备案,备案信息将由专人录入国家质检总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备案信息档案,实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
备案软件系统的启用,将改变对食品添加物质传统的监管模式,为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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