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不断反映一些企业和个人,以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的名义,在社会上推销“卫士活力素、安泰核糖核酸、双诺硒、比特麦龙”等保健食品。为此,北京陈晓琼律师事务所陈晓琼律师经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授权声明如下: 一、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从未允许或委托任何公司、企业和个人销售过任何保健食品,凡以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名义组织推销活动,均与我分会无关,我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下属根本没有永康门医前保健协会,所谓“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下属永康门医前保健协会”纯属虚构,他们利用以旧换新等各种形式,变向推销保健品。 三、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更不要购买其推销的产品,以防上当受骗。 四、凡是以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其一切侵权行为。否则,本律师将受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的授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陈晓琼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晓琼 200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