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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美(中国)公司产品声明

发布时间:2007-04-05

全文如下:

关于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产品的声明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导致50多人死病残,多家媒体、网站对此进行转载,随后,完美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这是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的严重失实之报道,严重损害完美公司的声誉”,广东省药监局、广东省疾控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公布了相关检测结果,认定“完美芦荟矿物晶”是安全无毒的合格保健食品。

    中国保健协会对这一事件非常重视。为澄清事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四月五日我会特组织保健食品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报道中涉及的“完美芦荟矿物晶”等保健食品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我会就此次事件发表如下声明:

    1、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牌芦荟矿物晶”是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397号,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多次检测,该产品完全符合我国保健食品的各项规范要求。我们认为,此次针对完美公司保健食品的有关报道是不真实的、缺少事实根据的。

    2、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是著名的保健产品生产企业,是一家有着良好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公司先后通过了保健食品GMP认证、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权威认证。

    3、我国对保健食品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在审批保健食品时,都要对拟审批的保健食品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一系列试验,以确保已审批的保健产品是安全可靠的、保健功能是明确的。只要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是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损害的。同时,在国家行政部门历次监督抽查中,也未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完美芦荟矿物晶”有不符合质量的情况。

    4、相关报道以完美保健产品“锌”含量超出一般食品标准为根据,并继而得出产品“微量元素”超标的结论是对标准的错误引用,没有科学根据。锌元素在“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中属于功效成分,是其主要原料之一,含量符合质量标准规定。如按每日摄入10g的“完美芦荟矿物晶”推荐用量,其含锌量最高是1.35mg,不超过中国营养协会于2004年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每人每天1.5mg-21.5mg的标准。报道所说明的“锌”检测含量客观上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迄今为止,未有任何一份可信的材料或司法机关证明完美牌保健品致消费者死病残的事实。有关报道还说该产品含有碘的成份,该产品配方中并不含碘,通过有关检测机构检测仍未发现含有碘的成份。

    5、中国保健协会将充分发挥“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宗旨。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消费者传达客观、公正、真实的保健品信息,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的认识保健品、科学的选择保健食品、合理的使用保健品。

    6、我会根据《中国保健协会章程》所赋予的权利,支持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保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中国保健协会
                          200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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