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保健食品广告集中监测行动取得成效 |
发布时间:2007-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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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宁波市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净化保健食品广告环境,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日前,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市)区局对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全方位监测和集中整治行动。 本次监测覆盖面大,监测数合计1170家,包括29家电台电视台,13家报刊杂志,199家超市百货商店,929家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本次行动监测到保健食品广告总条数合计427条,其中电台发布34条,电视台发布98条,报刊杂志发布10条,超市百货商店发布41条,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发布238条,户外发布6条。检查中发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总条数合计39条,其中电台6条,电视台19条,报刊杂志类媒体10条,药店保健食品店堂4条,违法率为9%,发布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涉及品种20个。违法情节包括使用消费者、专家形象,宣传疗效,功效超出审批范围,未经审批,篡改审批内容等。以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该局视违法情节轻重全部依法作出处理。其中移送工商31条,行政告诫1条,口头告诫责令立即停止发布7条,违法广告处理率达100%。 本次集中监测行动进一步改善了宁波市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该局将继续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确保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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