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发布现象有所好转 |
发布时间:2006-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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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份,江苏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2118条,保健食品广告375条。其中,10月份提请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64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9条,比9月份分别下降了104%和152.6%。主要措施:一是在实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基础上,制定出台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制度和复审制度,并加大对列入安全警示范围产品的监督抽验力度。二是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及时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三是把违法违规广告纳入企业诚信范畴,定期向社会发布,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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