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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医疗广告医院泛滥成灾

发布时间:2006-11-15

  2006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从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待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各类中晚期恶性肿瘤患者服用7~10天,临床症状改善率高达92%%”、“服用一个疗程后,肿块缩小,疼痛完全消失了。”在安徽省城各大医院,前来就诊的病人经常会遭到此类抗癌药品广告的轮番轰炸。

  这些所谓的“抗癌灵药”真能达到其广告中所说的“神奇功效”吗?广告的发布者究竟是些什么人?这些非法医疗广告为何会在医院泛滥成灾?

  记者联系了数名非法小广告中宣称已经“康复”的患者时发现,广告厂家或花钱雇患者“造假”,或以“药品半价”吸引患者夸大疗效宣传,甚至有些患者及其地址都是虚假的。记者与这些广告“游击队”进行了一周的接触,力图从中揭开非法医药广告背后鲜为人知的内幕。 A大医院成非法广告“重灾区”

  早上8点刚过,省城一家三甲医院的B超候诊区,前来做B超的病人和家属已排了很长的队。

  记者刚刚坐下,一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闪了进来,快速把手里的小广告发出去一大半,然后迅速“转战”到楼上的内窥镜候诊区,把剩下的广告发完并快速离开。等记者跟随她从候诊大厅转出时,她早不见了踪影。

  记者在候诊区停留了不到20分钟,就收到了六七份各种药品广告传单,“健康早报”、“民生周报”、“健康医学报”……名目众多,“新闻”内容大多和癌症治疗有关,并都有大篇幅的“治愈病人”和“专家”的现身说法。

  这种情况在病房更加普遍。在这家医院的内科病房,四处散落着各种穿着报纸“马甲”的广告传单。经过几天的暗访,记者逐渐摸清了这些被称为“游击队员”的发传单人的活动规律:每周一到周五,医院附近的路口、部分医院从门诊通往病房的路边、B超等一般需要排队等候检查的室外候诊区、病房(尤其是肿瘤病房)是这些“游击队员”经常出没的主要场所。由于就诊病人多,省城的各大医院成了这些非法医疗广告泛滥的“重灾区”。

  在该医院门前通往病房的一条人行道两边,“游击队员”的阵容更为庞大。十几个年轻人每人手里都拿着厚厚一沓小广告,正派发给经过的行人。一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告诉记者,因为怕医院保安或市容的人,他们平时都把传单放在附近相熟的小店里,发完后再去取。“人多的时候,在这个路口,一个上午能发掉2000多份。”

  宁可错发一千不能漏掉一个

  小林(化名)去年从一所中专学校毕业,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在亲戚的推荐下,进了某药厂安徽办事处做顾客回访工作———其实就是“拉”病人买药。业绩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拿2000多元工资。

  记者以想找份工作为名,取得了她的信任。在和她攀谈中,记者了解到了发小广告的不少“门道”:“年纪大的人一般都比较关心自己的健康情况,也容易相信广告所说的疗效;身上有‘放疗定位红线’的、拿着CT片子的,都很可能是肿瘤病人;推自行车的、拎菜篮子的很可能是本地人……这些都是‘重点目标’。”

  “我们也不局限在这几种人,老板说‘宁可错发一千,不能漏掉一个’。现在肿瘤病人多,说不定谁家就有个朋友、亲戚患上了癌症,以后如果有人提起这个药,他听说过,那人家就会认为这个药是知名产品,效果就达到了。”

  在肿瘤病房门口,小林给记者指点,哪些是肿瘤病人,这些病人都得了什么病,她都打听清楚了。在与记者的对话中,不时有经过的病人和家属跟她打招呼。“我经常跑,这几层楼的病人几乎都认识。”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小林所在的办事处以合肥市区两家大医院为中心,划分两大片区,每个片区包含几家医院,分别有专门的人负责,下面有人专门发广告,也有人专门负责到病房宣传拉人买药,每个月老板按照表现给每个人提成。“我们的药价格高,卖一盒就赚一盒。不计其它成本的话,卖掉一盒药,一个人当月的工资就有了。”小林告诉记者。

  “康复”患者如今滴水难进

  在几乎所有的医药传单上,都宣称“各类中晚期恶性肿瘤患者服用7~10天,临床症状改善率高达92%%”、“服用一个疗程后,肿块缩小,疼痛完全消失了”、“服用3天后病情明显好转,自个起床,也能进食了”等等。

  此外,这些广告还无一例外地大篇幅刊登一些患者“康复”或“治愈”的成功案例。除了详细描述病人服药后的“神奇功效”外,还附有病人详细的家庭住址和住宅电话。

  记者决定到患者家去了解情况。11月9日,经过记者的多次上门走访,家住省城桐城路的一位患者家属,终于愿意向记者道出“成功病例”背后的隐情。

  按照广告上所说,王阿姨(化名)的老伴已经完全“康复”,而实际上,目前王阿姨的老伴由于肿瘤并发症仍在省立医院接受治疗。“情况不太好,喝水都下不去了。药我们也停了一个多月了。”王阿姨告诉记者,老伴一年前患了肺癌,发现时已是晚期,就在医院做了化疗。住院期间,一家药商的业务员多次上门宣传,再加上老伴情况不好,王阿姨抱着“也许会出现奇迹”的想法,为老伴买了几盒药,但同时仍让老伴坚持进行正规治疗。

  “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业务员到我家回访。来了几次后,说我老伴情况不错,问我们愿不愿意给这个药做做宣传。如果愿意的话,买药的时候可以半价。”由于高达数千元的药品价格太昂贵,考虑到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王阿姨答应了下来。她告诉记者,老伴服药的同时,一直在进行正规治疗,所以一度出现的病情好转并不一定是吃药的效果。“但广告上所说的单独服用就可以杀死癌细胞,我们从来没有尝试过,而‘康复’更是胡扯。”

  随后,按照广告传单上规定的“回访时间段”,记者又拨打了几位病人的电话,除了部分电话号码长时间无人接听外,在拨通的电话里,多数“病人”或家属都告诉记者,自己或家人确实获得了广告上所说的“神奇疗效”,并一再推荐记者也买几个疗程。从他们说话的语气和“专业”角度来分析,一点都不比那些散发广告的业务员差。

  更离谱的是,另一家广告宣称的家住省城阜南路的患者,留下的电话好几天都没人接听,记者找去却发现,这个地址竟是一座公厕。

  钻法律漏洞散非法广告

  对于在医院附近散发医药广告,合肥市工商局广告处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癌症(恶性肿瘤)治疗不准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这些广告如果是以宣传癌症(恶性肿瘤)治疗为内容的,再加上有病人或专家“现身说法”的,肯定属于非法广告。

  “对于医院附近的这类广告,工商部门和市容部门也联合整治过多次,但一直都没有取得很好效果。”他介绍,除了“游击队员”神出鬼没外,缺乏相关的处理法规,也给治理增加了难度。“相关法律目前只规定了哪些内容不准发布、发布广告是否违规,但违规后怎样处理,却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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