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7日提交立法会的一份文件建议,对香港市面上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应实行自愿标签制度。
这份建议指出,任何在市面上出售的食物,若含有5%或以上的基因改造物质,就要在包装上的显著位置,注明基因改造的字眼,且字体必须与其他配料字体相同。
此外,香港食物安全中心也指出,现阶段,很多食物极难真正做到不含基因改造成分,因此建议不在食物包装上使用“不含基因改造成分”等字眼,以免误导消费者。而任何源自植物但含有动物基因的改造食物及其制品,建议在食物配料名称后,加上资料说明该种动物基因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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