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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提出休闲笋干使用山梨酸钾要求被卫生部批准

发布时间:2006-05-30

    我市提出的在休闲笋笋干生产中使用山梨酸钾作为防腐剂的要求,日前,得到了国家卫生部的批准。卫生部颁布的2006年第7号公告允许了在即食笋干(即休闲笋干)中使用山梨酸钾作为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为每千克添加1克。
    山梨酸钾是国际公认的安全防腐剂,天然存在于花椒树籽中,但由于在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竹笋未列入其中,因此,在笋制品中添加山梨酸钾属于合理不合法。
    市竹笋加工企业协会根据各生产厂家的要求,开展了休闲笋干试用防腐剂山梨酸钾保质效果实验,在市卫生防疫站的帮助下,经杭州市卫生防疫站对送检产品进行化验,取得一系列合法数据,经省卫生厅批准于2005年12月29日正式向国家卫生部提出申请,要求在休笋笋干生产中允许使用山梨酸钾作为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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