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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药监局: 四项措施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06-03-24

    中广网哈尔滨3月23日消息(记者毕国昌 实习记者乔仁慧)日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察局下发了《关于200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提出四项措施, 进一步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净化市场,推进农村“两网”建设,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

    方案中提出要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在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依法审批、限时完成”工作机制的同时,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审批许可等工作的法律依据、审批程序、工作时限、收费标准、工作结果,都要对外公开。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健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假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准入标准。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规模较小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秩序,开展针对疫苗、中药饮片、中药材专业市场、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统一供药、中药提取委托加工与检验、制售假劣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三无”问题、齿科医疗器械等的专项整顿。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违法药品与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控,不断健全和扩大药械广告监测网络。

    进一步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运行质量,用好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

    对以规避招标,谋取高定价为目的改变药品包装规格,申请项目不予批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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