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卫生部在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会议上公布,去年,全国共对181名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全国共取缔无证行医9.5万余户次。卫生部还通报了去年查处的五大典型案件。
■链接·典型案件
三亚市卫生局置纠纷不理卫生局长受罚
2005年,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期间,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出租承包美容科并发生医疗纠纷,三亚市卫生局一直未对该院进行处理。10月24日,三亚市纪委、监察局作出处理决定,给予三亚市卫生局局长、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等行政处分。
雄县中医院
出租“风湿科”给个体户
河北省雄县中医院自2003年8月开始,将“风湿科”出租承包给个体医疗器械商,非法开展诊疗活动。有关部门决定给予雄县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刘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雄县中医院原院长延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雄县卫生局该案办案人员姚某某、黄某某停止工作、深刻检查的处理。
重庆涪陵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出具
虚假实验室检验报告
重庆市涪陵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存在泌尿科、性病科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实验室检验报告等问题。涪陵区卫生局作出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移送至重庆市工商局等部门处理。
重庆万州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
让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重庆市卫生局顺藤摸瓜,督促查处了同属西南联合医院投资公司的万州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针对该院存在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万州区卫生局作出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11889元、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
转让出借《医疗许可证》
2005年6月,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举报线索,责成四平市卫生局立案调查公主岭市中心医院违法违规案。经查,该院存在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悬挂“脑外伤、脑出血手术治疗中心”等26个诊疗中心和风湿病协作医院牌匾;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四平市卫生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