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从严核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这些大型医用设备主要包括CT、PET-CT、核磁共振、γ刀等共10类。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要按照“弥补合理成本、不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将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对相关大型 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的成本进行测算,并委托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公布社会平均成本,为各地及时降低偏高的检查治疗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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