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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5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

发布时间:2005-11-18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加强对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防止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5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2005年7~8月,全国31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发现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211次。在这些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中,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的次数为160次,占总数的76%,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次数为51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24%。

  在本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中,涉及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产品共有33个。其中,擅自篡改批准内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眼保姆”)、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生产的紫环牌电子睡眠仪(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紫环睡眠仪”)、北京同方神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华同方牌视康仪、长春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米银女士凝胶抗菌器(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埃米妇康”)、济南川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鼻炎一贴灵(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必高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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