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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区禽类产品暂停出口

发布时间:2005-11-15

           今后新发禽流感疫区禽类产品同样禁止出口

    本报讯(记者李武)我国三大禽流感疫区的禽类产品将从本月开始暂停出口。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指出,为防止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的传播,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我国暂停来源于安徽、湖南、辽宁三省疫区所在县的禽类及其产品出口。

    《公告》指出,暂停来源于安徽、湖南、辽宁三省疫区所在县的禽类及其产品出口。海关自即日起至另行公告恢复出口之日止,不接受上述疫区出口禽类及其产品的申报,不予办理通关手续。

    上述疫区经加工处理后允许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暂停发放来源于安徽、湖南、辽宁三省疫区所在县的活鸡、鸡肉产品出口许可证。

    《公告》称,今后国内新发生高致病禽流感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出口也将自动按照《公告》执行,暂停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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