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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辨别保健品广告真伪

发布时间:2005-11-15

  随着天气转冷、各类节日纷至,新一轮的保健品消费高潮又将迎来。日前,新北工商分局加强了对药品、保健品、医疗广告的监管,通过检查119个超市、药店及14家医院(卫生院),没收违法保健品广告宣传资料326份。他们同时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盲目跟着这些披着“美丽外衣”的广告跑,从广告内容上就可辨别保健品的真伪。

  一是看清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在发布时,必须标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如:苏药广审(文)第2005010001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1年。

  二看清广告内容。在医疗广告中不可有与药品相关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制剂以及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配方药品、中药汤剂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的;单纯以一般通信方式诊疗疾病的。同时,在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中还不可以有下列内容: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保健品广告声称可治疗某种疾病。

  三看清发布媒体。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或者以其它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只能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的忠告语是:“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在医院门口发放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的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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