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后,药监局将对卫生部门原批准的证书重新登记审核,以往两种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将被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日前,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新证已经推出。7月1日以后批准的保健食品证书均采用新证。
据了解,本次推出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之前的证书相比,主要有以下两点不同:
一、以“有效日期”取代“批准日期”
原来国家在保健食品管理方面没有建立退出机制,除非严重违法遭撤销,保健食品实际上是“只进不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申请再注册。” 这实际上是保健食品的退出和淘汰机制的具体体现。
二、增加产品标准。
从这点改变可以看出,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从政策层面约束企业行为,增加企业产品相关信息的透明度。
目前,保健食品换证前的调查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药监局相关人员证实,具体换证工作尚未开始,届时国家将出台正式文件。
(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新证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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