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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监测181份报纸 药品广告九成违法

发布时间:2005-09-19

  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拒绝虚假药品广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到7月,国家药监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率达91.3%。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为7068份,医疗器械广告1030份。
今年1到7月,国家药监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 9680次,违法率达91.3%;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

  药监部门特别提示:在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

  国家药监局将在今年10月15日,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最大规模的宣传日活动。当天,北京各区县至少设立两个宣传点,向市民散发宣传治疗手册,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北京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也将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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