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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协会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联合
举办的中澳、中新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
取得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06-07-26

  2006年6月10—25日,应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的邀请,由中国保健协会牵头组成的中方行业官方代表团:中国保健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潘学田先生、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李萍女士;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副主任郭力生女士、国家质检总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林正耀先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张晶女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处长董诗源先生;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北京联络处(北京澳纽之窗)负责人叶红先生等一行11人前往澳大利亚(西尼)、新西兰(澳克兰),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共同举办的中澳、中新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
 
 
中新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部分与会代表与中方官员合影
 
 
中澳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部分与会代表与中方官员合影
 
 
中国保健协会潘学田常务副理事长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Val Johanson女士
签署“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备忘录”
 
 
中国保健协会潘学田常务副理事长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Val Johanson女士
签署“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备忘录”
 
 
中国保健协会潘学田常务副理事长在中澳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致辞
 
 
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郭力生副主任在中澳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演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张晶副主任在中新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演讲
 
 
中方官员与TGA组织(澳大利亚药管局)官员交流后合影
 
 
中方官员参观新西兰GMP大药厂
 
 
中方代表参观新西兰GMP大药厂
 
  此次两场论坛会不仅取得了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澳、新GMP大药厂,澳大利亚同仁堂和北京澳纽之窗等机构的大力支持,而且也得到了中、澳、新三国政府的支持,三方各派主管领导、专家就保健品行业的法律法规、市场运营、进出口贸易等诸多方面参与论坛演讲与交流,具体如下:
 
  (一)中方参加演讲的内容
 
  1、中国食品、保健品进出口检疫检验法规—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副主任郭力生女士演讲,由国家质检总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林正耀先生向与会代表解释我国在进出口产品检疫检验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如何办理食品、保健食品标签的程序。
 
  2、中国保健食品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张晶女士主讲,董诗源处长进行技术方面的答疑。
 
  3、中国保健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潘学田先生在中澳论坛会上就中国保健品行业的发展,中澳两国行业协会今后的相互往来交流与合作做了重要的发言,并现场签署了中国保健协会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保健协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备忘录”;希望今后两会能充分利用这个高层次、高规格的平台,双方在保健行业法律法规,最新动态,每年举办的保健节,市场运营,产品进出口,科学研究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加强合作。
 
  4、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兼国际交流部主任李萍女士也在两场论坛会上介绍了中国保健协会的职能与服务内容,并介绍了中国保健市场的概况与前景。
 
  (二)澳方参加演讲的内容
 
  1、澳纽药品管制一体化对出口的影响—由澳新保健协会会长Val Johanson女士介绍。
 
  2、澳大利亚政府有关出口的帮助与支持—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出口市场开发支援处审计员Chunguag Liu先生。
 
  3、澳大利亚出口检验检疫手续—澳洲检验检疫局出口协调专员Fred Lloyd先生。
 
  4、新南威尔士州的生物技术产业援助—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地区发展高级专员Adrian Wood先生。
 
  5、澳纽之窗中国市场相关综合服务—澳纽之窗项目主管David Flaffty先生。
 
  (三)新方参加演讲的内容
 
  1、新西兰食品出口法规—新西兰食品局亚洲市场部高级项目经理Neil Mceod先生。
 
  2、澳纽药品管制一体化对出口的影响—新西兰药品安全管理局商业开发和支援部门负责人Suzanne Martindale先生。
 
  3、原产国标识使用—新西兰商会Graham Gill女士。
 
  在澳大利亚、新西兰举办的保健品行业高峰论坛,是我会在国外举办的首次由中、澳、新政府官员参与的高层次、高规格的行业论坛,在当地反响很大,各大媒体进行了详细报道,分别吸引了澳大利亚近150多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新西兰近200多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参加论坛会,与会者们对中、澳、新三方官员、专家的到来与演讲非常满意,希望双方行业协会至少每年能举办一次这样的行业论坛会,以便及时了解对方的法律法规,进出口等方面的最新动态与信息,共同搭建国际交流平台。走出去,引进来,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另外,在此期间,中方代表团部分官员还拜访了澳大利亚TGA组织(药管局)主管药品部和替代药物(登记药物)部的负责人,并听取了该组织主管人员长达两个半小时有关澳大利亚药品和替代药物(相当于我国的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审批程序以及在进出口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介绍,使中方人员不仅对澳大利亚替代药物(保健食品)及药品方面的登记审批相关规定等,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有些好的管理方法可以借鉴。通过此次出访拉近了中、澳、新行业间的高层次管理人员与协会人员间的距离,起到了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中方官员们也表示今后多参加协会组织的交流活动。在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市场信息等诸多方面应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与建议,加强沟通与交流,为我国的保健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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