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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企业共商《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7-31

  7月18日,以《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主题的座谈会在杭州海关顺利召开。会议由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四处处长王士稳主持,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郭雪艳、杭州海关副关长王继蓬、杭州海关隶属钱江海关关长高建明,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周邦勇、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赵晓华及13家会员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13家参会企业代表围绕《办法》,结合各自在进出口化妆品业务中的实际操作经验,提出了样品人体试用、样品数量、检验检疫证明出具方式、普通化妆品验核、信用监管等多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海关总署进行了积极回应和解释,并表示海关在制定相关措施时,会充分考虑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实际情况,力求在保障化妆品安全的同时,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郭雪艳局长在总结讲话中提出,将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尽量把合理诉求体现在《办法》的修订中,使《办法》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和贸易便利化。

  郭雪艳局长还表示,海关总署将继续加强与协会的沟通交流,保持定期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化妆品进出口检验监管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通讯员: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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