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函发〔2023〕51号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理事以上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保健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宣传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协会官网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协会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产生办法 以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理事以上会员企业为单位,按自愿原则,指定一名通讯员;协会审查同意后,发给《中国保健协会通讯员证书》。 通讯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认真履行通讯员义务,或者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更换。 二、通讯员要求 通讯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热爱宣传工作,熟悉本单位(部门)情况,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新闻基础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写作、沟通能力。 三、通讯员职责 1.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通讯员活动,包括通讯员培训、座谈及相关会议; 2.以通讯报道、情况反映、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反映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最新情况和重要事件,分析研究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 3.每名通讯员每季度向协会提供稿件不得少于一篇,多者不限。 四、稿件要求 1.题材不限,稿件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 2.新闻报道要注意时效性,主题鲜明、语言生动; 3.稿件字数要求300字以上,并附相关图片资料; 4.稿件提交协会前应当经单位(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审阅、同意并填写《稿件审核表》; 5.稿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1051499436@qq.com 协会将择优选用。 五、通讯员工作考核评价 对通讯员年度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根据报送稿件数量和质量情况,确定年度优秀通讯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通讯员名单及《通讯员登记表》,报至协会办公室(同发稿邮箱)。通讯员工作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懿 联系电话:010-59817419/68/69/80/89转6135
附件: 1. 通讯员登记表.docx 2. 稿件审核表.docx
中国保健协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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