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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保函发[2021]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对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立项论证等程序,我会决定批准《保健食品原料 灵芝提取物》及《保健食品原料 铁皮石斛提取物》两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请相关制标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欢迎与上述标准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加入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可与协会科技发展部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妍      电  话:010-59817415  13601222762    电子邮箱:0719ly@163.com 
 
   附件: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中国保健协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制修订  |  1  | 保健食品原料 灵芝提取物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制订  |  2  | 保健食品原料 铁皮石斛提取物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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