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员单位疫情期间宣传活动管理,现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3月13日发布的《关于社会组织规范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评比表彰活动的提示》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请协会各会员企业、各分支机构将本单位、个人在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复工复产等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以网络、微信和书面形式上报中国保健协会。
中国保健协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关于社会组织规范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评比表彰活动的提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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