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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协会关于会员企业继续抓紧抓实防控工作、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中国保健协会各会员单位: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对继续毫不动摇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有序复工复产做出了战略部署。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做好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指示;严格执行行业监管部门疫情期间发布的行业监管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二、各会员单位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需注意以下要点:

  1、各会员单位应根据(湖北省、北京市以外)本地区政府疫情防控的低、中、高三级风险评估情况,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复工复产要求,分级分类精准推进恢复生产工作。

  2、各会员单位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订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的统一规划。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分类指导所属分公司精准施策恢复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使复工复产工作有序进行。

  3、生产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防控疫情产品的会员单位应尽快复产,支援抗疫一线,满足抗疫需求。

  4、复工复产时,要听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期不得召开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如确有需要可利用网络、电视电话形式传达会议信息。

  5、复工复产的会员企业应遵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2020〕4号),按照国家疫情管控具体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场所定时消毒、工作人员上下岗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就餐分离和复产员工信息登记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6、根据各地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从外地来的人员需居家隔离有关规定,发生疫情苗头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社区报告。

  三、会员企业复工复产中如发生疫情或者出现其它问题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抄报本协会。


中国保健协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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