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对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立项论证等程序,我会决定批准《保健食品原料 吡啶甲酸铬》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中国保健协会2019年8月
附件:
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制修订
1
保健食品原料 吡啶甲酸铬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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