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纲要全文如下:
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也肩负着繁重的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4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