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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犀牛和虎是国际上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被列为我国已签署了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物种。为保护世界珍稀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有关规定,重申禁止犀牛角和虎骨的一切贸易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严禁进出口犀牛角和虎骨(包括其任何可辨认部分和含其成份的药品、工艺品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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