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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细则

发布时间:2005-03-23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指示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的同时,负责对全省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修订食品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检查;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开展全省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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