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领导和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先生等一行三人,于2008年1月18日下午参加了在香港国际会展中心召开的《保健食品广告新法规研讨会》。
据消息,保健食品广告新法规包括《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两部文件。《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禁止出现“预防”类宣传表述,这可能将迫使部分保健食品企业改变产品广告营销策略。
《中国健康产品网》广告监测栏目焦点案例:
监测媒体名称:钱江晚报 发行日期:2008年01月11日 广告位置:B7 所属企业: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广告产品:青春宝金屏风胶囊 广告规格:整版 分 类:保健食品 广告版色:彩色 广告批文:无 产品批文:卫食健字(2001)第0291号 产品品牌名:青春宝 主 题 语: 每天两粒,预防感冒 保健功能:免疫调节
案例分析:
2008年01月11日,在《钱江晚报》的B7版,刊登了由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发布的青春宝®金屏风胶囊整版广告,根据产品批文,在《中国健康产品网》网站批件检索栏目查询得出,产品批文为“卫食健字(2001)第0291号”的产品名称为“绿源牌金屏风胶囊”,所属企业为“北京上实中药有限公司”。2003年6月,变更为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的青春宝®金屏风胶囊。
据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先生解释,在《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出台后,保健食品企业必须获得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机关发给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且广告宣传中将不允许出现“预防疾病”等内容,像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的青春宝®金屏风胶囊这样的广告,没有明显注明广告批文,广告语中出现了“预防感冒”二字,将退出广告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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