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努力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2004年4月,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迄今,29个省、区、市先后启动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进展顺利。 逐步完善制度体系
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先行一步的要求,2003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展开专题调研,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于2004年4月7日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运行机制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意见》确定,2004年至2008年为全面推进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5年,要通过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地方政府大力推进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之后,许多地方专门设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有多个部门参加的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如贵州省政府不仅多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全省9个市(州、地)还成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调研。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做到管理机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三落实,同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季报制度。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寻找到一种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北京市政府把制度建设作为信用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大胆的探索,建立了一整套食品安全的信用评价制度。并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品种的合格率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县功能定位及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强化了部门和辖区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湖北省及省试点城市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在新闻媒体开辟“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等专栏,在武汉发起30多家食品龙头企业“共待诚信”的签字仪式,增强了食品安全的诚信意识,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社会氛围。
吉林省政府自上而下开展了以“构建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行业协会积极配合
2004年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和中国儿童食品专业协会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出台了相关食品的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按食品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管理流程,对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整合,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便于企业操作,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保障食品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目前,各试点行业在已有文本的基础上扩大了范围。粮食行业协会起草了大米、植物油的企业生产档案示范文本;肉类协会起草了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和禽蛋品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
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设是服务监管部门的档案,各试点城市立足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的建立进行了大量的探索。
四川省绵阳市政府在下属七个部门建立由企业情况、生产过程和质量检测等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为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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