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了多久,在你买药时,会发现部分药品外包装上多出一个“出厂价”。你所购买的药品价格是贵抑或便宜,不妨对照一下这个“出厂价”。
在江苏省物价局2006年的议事日程上,“强制推行市场调节价药品外包装印制出厂价格工作”已经明确记录在案,目的是强化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的监管。
这一招究竟灵不灵,政策尚未推行就已经出现了争议。
市场价药品严重“翘尾”
这种“明示身价”的做法是针对市场调节价药品而言的,所谓“市场调节价药品”,是指除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之外,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定价的药品。目前,市场调节价药品占“大头”,约占市场份额的60%左右。所以,这部分药品的价格对总体药价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最难监管的,也恰恰是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价格。
本来,市场调节价药品在企业定价后还需交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以此挤掉一些“水分”。不过,去年3月份开始,江苏取消了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备案制度,市场调节价药品失去约束后一度出现了“翘尾”现象,总体药价水平有较为明显的抬升。
这种现象在全国其他地区也有存在。国家发改委去年开始酝酿控制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的新举措,其中之一便是要求药品在外包装上标明出厂价。目的是让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价格更加透明。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项规定已经两次征求中国药协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初步的计划是今年7月份开始推行。
众说纷纭“出厂价”
对这项新政,人们的心态比较复杂。刚在新街口先声药店买了感冒药的周先生听记者转述了这项新规定后,下意识地把手里的药品上上下下看了个遍,他说:“如果真能够标明出厂价那倒也是件好事,最起码消费者可以有个比较。不过,就是不知道标的出厂价是不是真实的呀。”在周先生看来,药品这个东西太专业,普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它的成分和相对应的成本。
而药店和医院的看法比较一致:“标明了出厂价后,对药厂和我们都是个约束,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的差价将是关注的焦点。”南京鼓楼医院有关人士说,如果出厂价很低,而零售价很高,消费者必然产生反感,我们的销售也会受影响;如果出厂价比较高,而零售价比较低,那么厂家肯定也不乐意。为此,企业多半会寻找二者的平衡,这样也有利于促进合理定价。
不过,企业倒未必是这么想的。江苏一家地产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上是持反对意见。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说:“我们主要生产原研制药品,所以定价自然要高于市场上同类型药品,但是只标明出厂价,却不标明价格构成,消费者便不了解这些内情,到时候一比较起来,我们这些价格高的肯定吃亏。”
此外,该负责人还认为,药品为进入药店或医院销售,相互间竞争激烈,有时不惜压低出厂价来达到目的。其中,出厂价通常是要严格保密的。如果强制要求标明出厂价,则要泄露“商业秘密”。
标明身价不是“万能药”
对此,物价部门的看法是,“真实性”是药品在外包装标注出厂价的第一要求(考虑到原料成本等价格的不确定性,允许有一定的浮动),在日常监督中,如果发现有虚假标价的现象,不但将严厉处罚,还将予以曝光。同时,有关人士也承认,在药品外包装上标注出厂价的做法并非“万能药”,更不是监管药品价格的唯一手段。“不过,透明些总是件好事。”
有关人士认为,在标明出厂价的同时还应该辅以配套手段,即对药品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做详细测算,否则就会让“出厂价”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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