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两部法规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相关部门的官员认为这是对保健品行业整顿的开始,有利于对多年来鱼龙混杂的保健食品市场开始更加严格的监管。有关专家认为这将有利于保健品市场的规范,可以提高市场进入门槛,防范不法厂商的欺骗行为。而一些相关厂商则认为这样的管理过于严厉,会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笔者作为一名消费者,对于此项措施中希望规范市场的意图表示欢迎,但是仍然有一些看法与各方不尽相同,那就是觉得专门的保健品管理实在是多此一举。
首先,对于保健品单独列出进行管理的依据就是莫名其妙的。保健品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呢?还是对人体疾病有疗效的食品呢?如果是前者,那么我认为所有食品都可以列入保健食品行列,哪怕是大米、馒头、窝窝头,青菜、萝卜,他们都各自含有对人体保健有效的成分,可能比某些所谓的保健品对人体的好处还有大一些,哪一天要是有人申请一个大白菜的保健品,不知管理机构该如何处理。如果是后者,那么就应该列入药品进行管理,严格得进行临床试验,而不要列出个所谓的保健品,让患者无所适从,买药也不是,买保健品也不是。
其次,保健品的出现让某些骗子有了可乘之机。这些年保健品市场的混乱状况是众所周知的,多少骗子混迹其中可能谁也说不清。如果没有保健品的审批管理,也就不会产生的健字号的批文,自然也就不会有所谓的保健品出现了。欺骗消费者的骗子要想骗过大家,那可是要下一番功夫的。可是有了健字号之后,骗子们的有了合法的外衣,他们的欺骗和吹嘘都有了光鲜的外表和可信依据。而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要辨别保健品的实际功能和广告吹捧、辨别国家的健字号和药准字号之间的差异,实在是十分困难的事,于是骗子们吹得天花乱坠的保健功能使得消费者甚至是患者们趋之若鹜。
第三,保健品的出现使得政府权力有了更大的可寻租性。因为保健品的检测和审批过程并不是十分严格,政府部门在批准的过程中的弹性很大。而一旦获得了批号这些食品就可以身价百倍,那么厂商们当然会不遗余力的努力获得批号。获得批号之后,厂商们在广告中也会不断的打插边球甚至夸大功能,只要谋求到了监管部门的默许就可以,毕竟这些食品谁吃也不会有什么大毛病,监管部门对于这些食品的监督管理也就有很大的空间,众多的虚假广告也就在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支眼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涌向市场。
如果取消了保健品的管理和审批,那么保健品自然就成为普通食品或者营养食品,广告顶多介绍一下营养成分,人们就不会轻信保健品的所谓疗效。普通食品如果胆敢在广告中吹嘘其治疗疾病的功能,大可依据药品的监管法规将其列为非法药品而予以严厉制裁,对假药的惩罚完全可以严刑峻法、毫不手软,一定会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拥护。对于某些自认为其产品确实有神奇疗效的厂家,千万不要方为民造福的机会,也大可不必担心明珠暗投,完全可以去申请药品的批号,进行临床试验之后自有公断。因此,没有保健品的审批,自然就没有了保健品市场的问题,老百姓和政府的耳根可以清静,混迹其中的骗子们也就要琢磨再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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