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已立项标准

关于批准《直播电商食品类声称通则》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第二十六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对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立项论证等程序,我会决定与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批准《直播电商食品类声称通则》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欢迎与上述标准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加入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可与我会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李  妍    电  话:010-59817415 13601222762

  邮  箱:0719ly@163.com


  附件: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中国保健协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序号

计划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制修订

1

202409005

直播电商食品类声称通则

中国保健协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制订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