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40,要不要吃点保健食品” “如何选一款适合宝宝的配方奶粉是每位宝妈的必修课” “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这么多烧脑问题 等着咖位的你来回答 为加大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正确识别和选择特殊食品的能力,近日,由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支持,中国消费者报社和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协办,主题为“科学认知特殊食品”全国短视频作品大赛正式启动。 即日起至10月31日,大赛将面向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地方监管部门及对营养健康科普有兴趣的个人征集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短视频作品,作品要求围绕大赛主题“科学认知特殊食品”,宣传特殊食品相关科普知识,其中保健食品的科普知识点包括保健食品是食品、正确理解保健食品的功能、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正确认识标签标识、保健食品正确食用方法、揭露保健食品消费陷阱;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科普知识点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选购使用、标签、配料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科普知识点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使用、标签、营养学特征,从而实现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特殊食品的效果。 按照赛事要求,参赛单位或个人将制作好的短视频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tsspds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并填写单位名称(个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信息。 在评审环节,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视频的主题、内容、立意进行综合评定,最终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科学认知特殊食品” 全国短视频作品大赛方案 ∇ 一、大赛背景 目前,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对特殊食品的消费需求逐年增长,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迅速,但行业依然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殊食品主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与普通食品相比,特殊食品关系老年人、婴幼儿、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等特定人群的营养安全,全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大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提升消费者正确识别和选择特殊食品的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特开展此次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保健协会科普教育分会 三、大赛宗旨 通过举办此次短视频大赛,使特殊食品科普知识得到普及,人民群众健康意识提升,理性消费意识增强,营造理性消费特殊食品的良好氛围。 四、大赛主题及作品要求 大赛主题:科学认知特殊食品 作品要求:作品内容应围绕大赛主题,宣传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科普知识,从而实现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特殊食品的效果。 保健食品类短视频作品关键词:保健食品是食品、正确理解保健食品的功能、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正确认识标签标识、保健食品正确食用方法、揭露保健食品消费陷阱(明星代言、免费体检、销售返利、流动摊点、“专家”坐诊、包疗效等) 婴幼儿配方食品类短视频作品关键词:婴幼儿配方食品选购使用、标签、配料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类短视频作品关键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使用、标签、营养学特征 五、参赛对象 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地方监管部门及对营养健康科普有兴趣的个人 六、参赛方式与条件 (一)参赛方式:参赛单位或个人将制作好的短视频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tsspds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并填写单位名称(个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信息。 (二)参赛条件:参赛个人、机构、企事业单位可以发送多期参赛作品。 七、参赛作品内容要求 1. 参赛作品片长在5分钟之内,作品内容必须导向正确,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 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八、大赛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作品征集时间 11月1日至15日:评审时间(初评 终评) 11月下旬:获奖名单公示及颁奖 12月:获奖作品在主办方短视频帐号展播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 2名 奖品:价值5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 5名 奖品:价值2000元的奖品 三等奖 10名 奖品:价值1000元的奖品 同时,大赛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意奖”“优秀剪辑奖”等奖项 十、大赛专家评审 大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团,评审团人员拟邀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保健协会、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新媒体中心、新华社新媒体中心等单位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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