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各级别会员单位享有的服务项目
一、团体会员单位 1.获授团体会员单位证书及铜牌。 2.在协会官网公布会员单位名称等信息。 3.可在协会官网“会员动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 4.可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5.获赠协会《服务指南》及其他协会相关资料。 6.可参加协会及各分支机构举办的各类活动。 7.可根据会员单位需要提供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等咨询服务。 8.可根据会员单位需要提供人才、技能等职业培训。 9.可根据会员单位需要搭建国内外相关信息交流以及招商引资平台。 10.可通过会员与分支机构部申请协会支持会员单位开展活动。 11.可申请加入《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自律和道德公约》,获得参与单位铜牌;并可在协会官网相关栏目展示企业信息。 12.符合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营养创新平台”备案条件的会员单位,可申请成为行业营养创新基地、行业营养创新中心、行业营养创新实验室。 13.可申请牵头组织或者参与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14.可申请成为具体的分支机构负责联系的会员单位。 15.可申请开具自由销售证明。 16.可申请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
二、理事单位 在享有团体会员单位各项服务的基础上,还享有: 1.获授理事单位证书及铜牌。 2.可提名个人理事一名,并获颁证书。 3.可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理事会。 4.可通过会员与分支机构部申请协会或者分支机构作为所举办活动的支持单位或者指导单位。 5.可申请牵头组织或者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6.可申请成为《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自律和道德公约》发起单位,并获得发起单位铜牌;并可在协会官网相关栏目展示企业信息。 7.可申请成为“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营养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委员会”委员单位,并获得委员单位证书。 8.可申请成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9.可申请筹建或者参与筹建新分支机构。 10.可参与协会申报或参与的国家级/省部级/地方级相关科研课题、项目。
三、常务理事单位 在享有理事单位各项服务的基础上,还享有: 1.获授常务理事单位证书及铜牌。 2.可提名个人常务理事一名,并获颁证书。 3.可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4.在协会官网首页“品牌推荐”栏目展示企业LOGO。 5.可在协会《服务指南》免费刊登企业宣传彩页。 6.可通过会员与分支机构部申请协会或者分支机构作为所举办活动的主办单位,但申请协会作为主办单位的每年不超过一次。 7.可申请成为“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自律和道德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并获得证书。 8.可申请成为“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营养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并获得证书。
四、副理事长单位 在享有常务理事单位各项服务的基础上,还享有: 1.获授副理事长单位证书及铜牌。 2.可提名兼职副理事长一名,并获颁证书。 3.可通过会员与分支机构部申请协会或者分支机构作为所举办活动的主办单位,但申请协会作为主办单位的每年不超过二次。 4.可申请成为“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自律和道德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并获得证书。 5.可申请成为“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营养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并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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